珍宝可以放在库房里蒙尘,但必须是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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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在经历长年充实(高于平均水准的充实)生活之后,突然间甩开了所有日程安排和待办事项的束缚,那感觉别提有多爽。但你们知道帕雷萨总要有个但是,这种爽持续不会太久。总之在火车上呆了大半天后,帕雷萨开始感到久违的空虚……他并不想让赫莫斯看出来,证明龙观点的正确性……然而在一个关系亲密的人面前,人很难掩盖自己的真实状态。
赫莫斯问他,要不要看书。
帕雷萨想说不,转念一想,强撑没有意义,看书不仅可以缓解无聊,还可以提供新话题。于是他说好,同时强调说:“我想看看你最近看的。”
接着他想起来,赫莫斯最近看的那本书被龙烧了……呃……那样也好,帕雷萨想,他可不愿意去看那个傻逼写的书。
一般而言,帕雷萨看书不挑作者,不管那个写书的人干过什么令人生厌的事,有什么愚蠢至极的言论,都不会影响他对书的遴选。但是那个人是个例外。那个人,男人,傻逼。严格来说帕雷萨和他没什么私人仇恨,他们见过两面,一次是偶遇,匆匆打个照面,一次是特意约定的。当时有家酒吧新近落成,那位——我们可以尊称他为一个作家——请赫莫和帕雷萨斯去喝酒(主要是请赫莫斯,请帕雷萨是顺嘴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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