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黏人
上一章的作话里,补了林朝诀视角的小片段
-----正文-----
二十六.
刚吃半饱,我的闹钟没点眼力见儿地大吵大闹起来,三点半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嗖一下,一晃就过,非常烦人。
林朝诀筷子不停,说:“我定的四点钟的,来得及,再吃几口。”
“你也定闹钟了?”这么默契吗?
“嗯,怕乐不思蜀就坏事儿了。”
我晃晃腿,抑制不住的心花怒放和同样抑制不住的心烦意乱杂糅成一团,越发觉得这个林朝诀简直就是个王八蛋。而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得知他会当我邻居一整年,直到我高考毕业之后,我作为人类最劣质的品行——贪得无厌,就再度蠢蠢欲动,迫切地想要剖开他。
“想什么呢?”林朝诀问我。
是看我握着餐刀死盯着他,怪恐怖的吧?
“我还是想知道,”我给自己开脱,这不是贪得无厌而是单纯的好奇心,“你显然不差钱,为什么要来筒子楼里住?你上回说‘说来话长’,那你长话短说。”
林朝诀顿了一下,慢慢嚼完牛排才摇摇头:“是真的说来话长,以后再告诉你吧。”
“你杀人放火了?”我不甘心地立刻追问。
林朝诀笑笑:“没。”
“逃税躲债?”
“也没。”
“被医闹?”这个好像很合理。
但林朝诀拄着下巴,已经从答题状态变成了看我还能问出什么花儿来的看戏状态,特别招人恨,我耐心耗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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