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过是一个爱恋者卑微的、无望的、令人作呕的报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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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笔写下最后一个字,我把信纸折叠收进信封,在信封左上角写上小小的“10”。
手边是已经写好的信,加上这封就是十封。
我阖眼,深吸一口左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的烟。看着烟雾之后被模糊的十封信,感觉灵魂已经被自己亲手挖空,连同爱恋一起。
这十封信都是要寄给一个人的。顾知行,我喜欢了十年的人。
这不过是一个爱恋者卑微的、无望的、令人作呕的报复罢了。
半空中的烟里,我仿佛又看见他的面容。这样一想,自唇齿间逸出的白烟像是他轻柔的唇舌。我抱住自己,感受这场另类的拥吻。
顾知行是我发小。我们过去是邻居。
说来也奇怪,我们玩得最好,可我跟他一点也不像。我总是温顺乖巧的。初中的时候他顶着一头明显不符合校规的头发,也从不好好穿校服,走在走廊上的样子看着特别招摇,也招惹了好多小姑娘。但他傻傻的,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特立独行。
我为数不多的叛逆全用在了对抗我妈妈让我别跟他交朋友的命令上,后来她看我并没有学坏也就随我去了。
他估计也觉得奇怪,像我这样的好学生为什么那么喜欢跟他待在一起。一个下午,我坐在他家陪他打游戏,听见他说:“四眼仔,你为什么总来?”
我游戏打得本来就不好,闻言一个操作失误,屏幕上大大的“K.O.”宣告我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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