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浓于水
-----正文-----
沈书带着向海的骨灰走过一个又一个的城市,每到一个城市,他就对着骨灰做成的对戒说。
“向海,我们到了。”
沈书一开始发现他对自己的哥哥有爱慕之情时非常慌张。向海那个时候沉迷速速和摇滚,不是在路上飙车就是在地道演出,沈书有幸听过一次他哥的演奏,后来无论向海怎么求他都不去了,废耳朵,听完他声嘶力竭的嘶吼,他回校听听力都是自带b-box的。他这个哥哥一点都没有当哥哥的样子,当他随口说了句作业太多后,他一把火把那些语数英物化生的卷子全点了,还笑着问他像不像飞蛾扑的那场火。沈书说像你个头,明天我跟妈说。后来,向海的驾照本就被没收了,吉他不是抢的快也会被砸掉。自此呢,向海是不敢去摸他那个老虎弟弟的屁股了,老老实实夹着尾巴做人。
直到沈书十八岁生日正好也是他金榜题名的那天,向海祝他天天开心后就骑着摩托车溜了,晚上沈书拿着蛋糕等在大门口足足喂饱了几十只蚊子,然后就无比奔溃的看到他哥哥正和一个男的接吻,两个人的身体叠在摩托车座上如胶似漆。
沈书学了声狗叫都没有吓跑两个正忙的人,于是他大声狗叫起来,栩栩如生。
向海可是知道他这个弟弟口技了的,于是他让自己的小情人骑着摩托离开,自己一步步靠近狗叫的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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