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喜欢的,是佛祖座前的那一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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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衣将碗筷都收拾好,端去了厨下,然后将剩饭剩菜一股脑儿地都倒掉了。
将军府的下人虽多,但今日原都被他屏去了,说是给他们放假,让大家都可以去观赏灯会。其实,只是因为他想自己给末悟做一顿饭吃,又不好意思让旁人瞧见。
他原本是一盏只会听经说法的灯,不说娇生惯养,那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是在近万年前,为了照顾那头来自阿修罗地的小狼,才学着烹饪。小狼任性不肯吃素,他只得去人间求来三净肉,想尽办法烹调得美味可口;在这些肉食之中,小狼又似乎最爱兔肉。这是野兽本有的习性,折衣并不嫌弃,只是尽可能地满足他。
谁料后来有一日,小狼竟将一只自己猎杀来的兔子血淋淋地扔在了折衣的房门外,一大清早地,骇得折衣几乎变回一盏灯。他抱着小狼给他讲解了大半晌什么是三净肉,什么是佛弟子的戒律,他虽然不是修行的僧人,不受戒律拘管,但到底承了佛陀恩泽,而小狼出于尊法,也绝不应当杀生,云云……
这一顿饭耗了折衣一个下午,吃饭却只用了短短片刻。他捋起袖子,将双手浸入水中,又很疲累地垂下了头。许久,才重新振作起来,将碗筷一一擦洗了,收拾好,回屋沐浴。
他在浴桶中呆了大半个时辰,恍恍惚惚地出来,在西院的廊下又停了停脚步。他想起沈飞说的,七夕之夜,牛郎织女会在天上相会,于是他抬头望去,夜是一片幽深的海,又或千重静默的山,因为淫雨不绝,缠缠绵绵、淅淅沥沥地,却连一颗星星都望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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