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江樾心里永远都比不过横溪的,她知道。
-----正文-----
几日下来,齐隽的伤修养得还算好,棘手的是他身上的蛊毒。
“这几日我得回宗门一趟,劳驾你照顾他了。”
这是孟景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
送完他回客栈的路上,秦榛在路上碰见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浑身的毛都被污水浸透粘连起来结成块,根本看不清原先的毛色。背上还有几处伤口结疤流脓。
周边围了一群小孩,脸上的表情或厌恶或嫌弃,无一例外地都捏住一块石头当做“凶器”,对着窝在角落的流浪狗蓄势待发。
旁边已经落了一地的小石子。
孩童就是这样在他们的世界里稚嫩地残忍着,就连经过的人都是冷眼旁观,兴致上来了还要亲自挑拣稍大些的石头奉上。
狗狗在墙边发出绝望的呜咽,努力把自己足够瘦弱的身体蜷得再小些,以逃避这个世界对它的恶意。
秦榛看得眼皮一跳。
动物尚且都知道趋利避害、畏死乐生,更何况她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那些接近了齐隽以后由记忆深处带来的疼痛仿佛在此刻被放大无数倍,像是被深深缝进皮肉的线,只是拉扯一下,都痛得她头皮发麻。
后来秦榛带那只狗去了医馆。只是还在路上,那个脏兮兮的小家伙便在她怀里断了气。
她把小东西葬在了城郊的一棵树下,抚着粗糙的树干,有很多话想说,最后还是轻叹一声,回了驿站。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mesadfun.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