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结婚,你就这麼高兴吗?为什麼拍手?”
-----正文-----
古埃及人对黄金的狂热,不下於印度人。回过神来,我已经额头、耳朵、脖子、手腕、脚踝上全是金饰,眼镜蛇状的、老鹰状的,什麼形状的饰品都有。
我就连拿水盆照镜子都不愿意,生怕自己看起来像是在Cosplay尼罗河女儿的角色。稍微点缀是种美感,太夸张看上去就会很俗气。
巴戈阿斯帮我掛上臂釧。“太好啦!瓦提耶大人今晚简直是奎特什女神在人间的化身,就连塞赫麦特女神看了都会吃醋。倘若大人您在天空中与拉神相会,就算是未曾婚配的拉神也会忍不住娶您的。”
先不提拿前面那两个女神跟我相提并论干嘛,因为我是不会感到高兴的;要是真的上天空跟拉神相会,可能性除了我死了以外就是我死了,我可不想太快上天,更不想见到拉神啊!
“太重了,我没办法戴这麼多东西在身上。”我说:“帮我拿掉。”
“咦?为什麼!这些都是二王子殿下赐给您的宝物,您难道真的一次都不戴吗?”他说。
“不戴。我又不是女人,戴这些做什麼?无聊。”我想把那只镶著阿富汗青金石的臂釧从手臂上拆下来,那只金臂釧却紧紧地咬著我的二头肌不放,我都不知道巴戈阿斯是怎麼把它戴上去的。
“怎麼这麼说呢?金饰是身份尊贵的象徵,也是王子宠爱您的象徵,这些刻著王名的首饰除了您、王子们与法老的妃嬪们以外,天底下没有其他人有了,冷宫裡的妃嬪们得到的待遇都远不及您呢……啊!”巴戈阿斯囉嗦到一半,往水鐘处看了下,“时间到了,大人,我们该去宴会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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