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再怎么不相信的东西,如今也不得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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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经过审讯和对案发现场的勘察,基本确认这一起案件只是模仿作案,但破案速度之快还是给了全局人不少信心,除了陶盛——只有他知道,这男人原本可以再藏一段时间,是被害女子的冤魂上了吴觅的身把他吓得魂不附体,才一口气把做的事吐了个干净。当然,这些东西怎么说也不可能写进报告里,只能交代是“犯罪嫌疑人不堪承受压力主动自首”。
至于一开始他为什么要在作案之后故意去陶盛家,大概是出于杀人犯的普遍炫耀心理:杀个人有什么了不起?我照样敢在警察面前晃悠。唯一的疑点是,他坚称自己进门后一时起意掐死了吴觅,还猥亵了尸体,吴觅却又奇迹般地被抢救过来,而且对期间发生的事一无所知。陶勇倒是很从容:“鬼遮眼。”
“什么意思?”
“你真以为这男的有胆量再杀一个?肯定是女鬼施了障眼法,让他动了心思,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其实都是幻觉。”
换作以前,陶盛肯定懒得听他这些胡话扭头就走,但是今天他不能了。父子俩在警局里沉默不语,对坐半晌,陶盛才问:“所以,从小到大我都没见过这些东西,是你在帮忙?”
“算是吧。”老头儿不太乐意地承认,“走的时候给你塞的东西也不好好带着,现在好了,直接白日撞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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