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却不想陪你。”
-----正文-----
苏伯彦曾有一位至交好友,武林人称“风烟怪手”,恨他的那些宵小呢,也叫他“混不吝”。他本名叫作陈永夏,年轻时也曾访遍名山大川。一日陈永夏从榆关外回来,到断云峰做客,便和苏伯彦提起,关外一些蛮夷贱族,有豢养猛禽的习惯;猛禽自然轻易不肯由人驱使,他们便想出一个法子:叫猎人和鹰隼同吃同住,一块儿生熬,熬到鹰隼先倒了,便是熬服了,往后便成了猎人的猎鹰,自然亲密无间起来。
陈永夏也没有空手来,他的见面礼就是一只鹰。
彼时他还正值壮年,带着他手底下最为受宠爱的小弟子,叫独舸的。那小孩儿拎着个半个他高的笼子,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拖来——那鹰还在笼中乱撞,叫声凄切,叫人不忍耳闻。
“你们想要,便熬嘛。”陈永夏挠了挠脑袋,把这烫手山芋往这一放,说什么不肯再拿回去,“不想要……就炖了吃肉!”
断云峰有了一只鹰。
苏伯彦嫌熬鹰麻烦,没有闲情整日整日不吃不喝不睡地看一只鹰,也做甩手掌柜,把它丢给李殷,说是放生罢了。
那鹰是极漂亮的,圆头圆脑,鸟喙锋利,通身雪白,唯独翅膀上缀着星星点点的黑色,如同笼了漫天的星子在双翅之上。李殷心里喜欢,难得去哀求师父,叫师父把这鹰给他来驯。
苏伯彦一首肯,他便欢天喜地地将笼子搬到自己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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