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给我
-----正文-----
沈诩说的离开北州,不是简单地离开这座城市去往另一个简筝熟悉又或是不熟悉的地方,从齐明珠那里得知,沈诩是要出国。
“他去参加北州大的校庆,是为了让教授给他写一封推荐信。”
齐明珠面露难色,“他之前的导师很满意他,放弃过一次的机会能捡起来也不错。”
简筝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僵硬地坐在齐明珠家客厅的沙发上,身子绷得很紧,仿佛下一秒就会折断。
齐明珠说:“这是好事啊,简筝。”
“好事?”简筝的嘴里重复着,舌头抵在上颚,睫毛铺在乌青的眼底,“是好事。”
他应该高兴才对。
原来从相逢开始,沈诩就注定是要再次离开的,从国内几百公里的距离变成横跨大洋几千公里,沈诩离他越来越远。
“简筝。”
“明珠,我睡会儿。”
说是要睡觉,实际失眠了一夜,早上顶着两个黑眼圈起床,洗澡之后出门,打的去了沈诩的家。
这个出租屋这段时间他来得太过频繁,然而他没在这里等到沈诩,大门一直紧闭。
从出院后的一个礼拜,他都没怎么见过沈诩,两个人像是做了某种约定,谁都没有戳破。
对简筝来说,他不主动找沈诩,似乎就可以逃避沈诩要离开这个事实。
他给沈诩打电话,那边没接,他就打了第二个,第三个,直到第五个,他才听到沈诩的声音。
“你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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