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成佛,天下无魔,桀桀桀桀桀桀
-----正文-----
顾晋没想过大年初一干的第一件事是带沈棠去医院打狂犬疫苗,起因则是沈棠趁顾晋不注意非得拿着根肉骨头逗小区里的流浪狗:你想吃吗?诶嘿,不给你。
俗称作死。
然后被狗啃了一口。
其实这也就算了,最离谱的是沈棠还啃了狗一口,虽然故事的结尾是啃了一嘴毛。
“沈小棠同学,你说说,你怎么想的,怎么想到去咬狗一口的?”顾晋把人带回家了之后坐在沙发上开始审问沈棠,一双眼睛瞧着沈棠,似笑非笑。
沈棠脸上挂上几分心虚的笑,坐到顾晋身边又因为他的眼神挪了挪位置,弱弱地解释道:“我觉得吧,如果狗咬我一口我咬回去,那就叫正当防卫。
如果狗咬我一口,我咬狗主人一口,那叫恶意伤人。
如果狗咬我一口,狗主人不讲理不赔偿也就算了还和我打起来了,那叫斗殴……
所以,我选择咬狗一口。”
顾晋被气笑了:“那别人看见了你咬狗以为你精神有问题把你送进精神病院怎么办?”
沈棠两手一摊:“那我就跟医生说我没钱,他们肯定连夜打包把我撵出来。”
顾晋:……
“可以啊,沈棠,法律学得不错啊,不再是以前那个黑道太子爷了。”顾晋抬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然后给他浇了盆凉水,“但是……不及格。
首先狗不是人,其次咬你的狗是条流浪狗,所以这题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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