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伦斯?”德洛莉丝挑了挑眉梢,笑道,“卡裴伯父揍你的伤都养好了?”
克拉伦斯恍若未闻,目光流连在手中的白色皮鞋上。
真小,手掌一合就能完全笼罩住,不像是女学生的鞋子,像是小孩子穿的童鞋。
德洛莉丝见他消瘦了不少,想到他将维桢堵林子里的事,虎口拔牙,看来是吃了些苦头。风华正茂的少年遭遇挫折,沉淀下来,倒现出几分凌厉的风骨。
美少年谁不喜欢呢。她的笑容真切了两分,道:“去吧,二哥大度,不会再与你计较的。”
克拉伦斯来到沈飞面前,低下头喊了一声:“沈叔。”
沈飞从鼻子里“嗯”了一声,脸上喜怒不辨。
眼前站了个宽肩细腰长腿的高大男生,手上拿着自己的鞋。维桢要站起来,被沈飞压回去。她无措地伸出手想接过鞋:“谢谢你。”
她不记得自己了,克拉伦斯心想。他没有把鞋递出去,反而单膝跪下来,捧起维桢的右脚,果真是娇小极了,跟只白玉菱角似的,俏生生掬在自己掌心,一粒粒黄豆似的脚趾晶莹通透,脚指甲是淡红色的,似水浸染过的浅粉,摸上去竟然也是软润的,脚是软的,脚趾甲也是软的。上次搂着她,腰肢细软,浑身上下柔若无骨,活色生香的一团娇肉。他的喉结往下压了压。
这样的女孩子只有最具权势的男人才能占有吧。譬如眼前的沈飞,英俊,彪悍,强大,身居高位,不可一世。克拉伦斯从来没有一刻如此向往权力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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