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哥,我们宿舍嘴巴最笨的沈文宾昨天都交到女朋友了,难道你这个单身狗一点不着急吗?”回到宿舍的方望轩看到郝明骏坐在书桌旁,神情严肃地复习着专业课的重点知识的认真样子,像是开玩笑一般地随意问了郝明骏一句。
“别故意拿我寻开心。”虽然其他三个舍友都已经有了在交往的女朋友,但郝明骏也并不是一个没有恋爱过的单纯小伙子,“我不会随随便便的和人交往,必须是让我觉得特别中意的人才行。”
其实,郝明骏没有告诉过他同宿舍的三个好友的,是他有个怪癖——只喜欢肉鲍颜色淡粉的女生。
但这种私密至极的事情,郝明骏只能在两人互通好感之后,才能斟酌着问出口。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郝明骏在与他的上任女友分手将近半年的时间,仍旧没有寻找到合适的对象。
而他的三个舍友则是以为他把注意力放到了课业上,才会对谈恋爱那种事情不那幺热衷和急切,可事实上,看到好友和女朋友一起约会的甜蜜场景,郝明骏还是觉得挺羡慕的。
“你上次交往的女朋友不是身材挺好,骏哥你分了一点都不后悔吗?”因为郝明骏是这个宿舍里年纪最大,行事最稳重的人,所以,方望轩和其他两人一直叫郝明骏为“骏哥”。
“相处时间久了就会发现有不合适的地方,怎幺会后悔。”郝明骏第一次和前女友做爱时,虽然她的肉鲍是粉红色的,但渐渐的颜色越来越深、越来越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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