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法子从大少爷手里抢回妖界。但是茉莉跟心霓都讨厌大少爷,我至少可以跟大小姐讨一块地,让她们住着。
我还可以保住朱砂的命。我代替她给大小姐供血。
大小姐现在修为越来越高,都快度劫了。取血也越来越多。她度劫前,我看我都该死了——就算这么大的体态也经不起她往死里抽。我是肉多,又不是血袋。
死就死吧。朱砂活着就行。都第三个世界了,我跟朱砂就没能HAPPY ENDING过。我都不抱指望了。我死都是应该的。好歹有一个世界我能救朱砂活下去,那也算是我进步了呀!
咸鱼难得反对我。它觉得我不要管朱砂好了。反正我不在时候,按原剧本,朱砂也没死。可见其实他也不需要我。
我:……
它虽然说得在理,我怎么还觉得挺失落的?
但很快,我想管朱砂都管不了了:大少爷又把我抢回去了。
似乎是,因为年小咤反正已经死了,而我又胜利完成了所有的剧情点,所以主角身份就又归我了?这是团宠文,所以主角光环下,大家都要爱我,连大少爷都不能例外?
他竟然可以为了我跟大小姐打起来,冒着自己受伤也抢我回去啊!
我急得直蹬腿:别抢我回去。我要让大小姐吸我血!别妨碍我们!
大少爷一副很受伤的样子:你就这么爱她啊?
我:……
我还没反驳,就见到朱砂受伤的眼睛。
我这颗心,就像被割成一片片的,再放在盐里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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