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抢救恋爱,也得抢救讳疾忌医的病人。然而他自己都是个康复中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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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少南离开鸿祥里,已经是九点多了,老城厢路灯稀疏,街的头尾各有一盏,中间漫长的一大截是黑的。路过苏州河边一家杂货铺,老板正在上排门,把檐头一盏煤油灯也挑下来了。
“先生买什么?”
少南一愣。柜台下放着半箱高粱酒,他努努嘴,“就那个,给我拿一瓶。”
老板收了钱,窸窸窣窣好半天才出来,少南看也不看,接过就走。细长的玻璃瓶攥在手心里凉嘶嘶的,像握着块冰,从指缝里滴滴答答地流水,他越发觉得不对,好不容易跑到前面路灯底下,瓶子是漏的。
“瘪三!”他低声骂。他头一次买东西给人家骗,弄堂里没好人。
少南犹豫一下,还是对瓶灌了两口,劣质烧酒,从舌尖翻滚着辣到胃里,刀片似的割喉咙。他别过脸皱眉,一面又喝,风顺着领子往胸膛钻,把衬衫吹得鼓起来,眩晕中有种不真实之感。身后有人一路跑着追他,一定是书卿,不然这样冷的天,谁肯半夜里出来。
“先生,车子要坐伐?”
他回过头,却是个瘦高身材的黄包车夫,夹袄翻着脏棉絮。少南不理他,车夫故意把黄包车横到他面前去,水月灯晃得他脚下一趔趄,“先生坐不坐?”
“滚。”他说。
车夫没反应过来,侵略性的笑容僵在脸上,少南猛地抬高嗓门喝骂:“滚!”他把剩的半瓶酒拼命朝黄包车屁股丢过去,没砸中,冰凉的液体顺着手腕流进袖筒,瓶子稀里哗啦碎了一地,肺里马上充满廉价的酒香。车夫边逃边回头看他,“册那,碰上个疯的,戆大!”少南指着他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他觉得自己可能真有点疯,按理说他应该没那么喜欢谢书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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