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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远来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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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的攻登场了

-----正文-----

LXI.远来的客人

阿米尔·罗尼亚德亲王是位快乐且完美的青年人。和所有王子一样,他童年时代过得拘谨,终日在教师的催促下学习武艺,背诵《王书》里关于“至高王”——梅加锡尼斯大帝的行谊。阿米尔天资聪慧,做什么事都容易,对什么事都只有半吊子的认真,当热情褪去,贵公子常有的那种倦怠就出现了。因而,他的父王放弃他,选立阿米尔的哥哥为储君。

少了这份王家的义务,阿米尔更加放纵起来,渡过了声色犬马的少年时代。美酒,他全都了如指掌,精致的器物与雕塑能让他兴奋片刻,但稍后就无聊起来。他天生俊美高雅,而轻浮的个性也匹配这神赐的美貌,王城的众童女都爱他。在宴饮上,王子总是抱着鹦鹉螺酒盅亲自为朋友们斟酒,当醉意盎然时,又抱着鲸牙琴唱起白银时代的大诗人——阿里亚娜的史诗《伊巴涅斯纪》;至于《列王传》、《亚戎的远征》的片段,阿米尔更是信手拈来,就好像他是在市郊的乐坊长大的孩子,而非王子。

阿米尔几乎就是半个纨绔子弟,但纯真的个性又让他会对某些事物格外地真情实感,从而做出愣头愣脑的举止。他钻研动物学、星象学、地理学,对土壤的种类尤其感兴趣。在鱼的分类中,他喜欢深海鱼胜过近海鱼。对于王子而言,金钱不是物质,只是像开口说话那样简单的手段。他一掷千金,只为了资助学者研究海豚的生理;他也会利用作为祭司长的特权,把某片山林专门划归为水獭的领地。王室宠溺他,臣民也喜爱他,只要有阿米尔,庆典就是欢乐的,泉水清澈,音乐也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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