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瞬间,周凡产生了一种角色倒错的混乱感。
-----正文-----
一个星期的时间眨眼即走。
周凡最近在考虑搬家的事。原因一是他已经和方凌雅离婚,这间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子便显得有些尴尬,周凡是打算好了有一天把房子卖了的;原因二是现在他经常要在学校、家里、周母家三点之间来回奔波,很多不必要的时间都耗费在了路上,因而周凡想在女儿学校与周母家之间找一处折中的住处,这样来回也方便。
看了几处都不太合适后,中介总算是找到了一个路段最合适的小区,既离小学不远,也和周母家同路,只是由于是学区房,租金稍微有点儿贵。
中介介绍到这里,看周凡忽然停在小区门口,以为他是嫌租金贵了,连忙又开始以各种理由劝说。
但其实租金问题并不使周凡困扰,令周凡停下脚步的是他依稀记得,某个深夜似乎就是把宋遥送到了这个小区门口。
不过即使住在一个小区也不一定总能碰上,况且碰上就碰上了吧。
既然位置地段都合适,周凡没有再犹豫,选好一间九楼的房子后就交了半年的租金。房子主人将房子打扫得算是整洁,只需要再清洁一遍就可以入住,周凡便在打扫完后,周末带着周宁馨住了进来。
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倒没有太多的行李,周凡的随身物品不过几件衣服,其余则是周宁馨的衣服、玩具,倒还不算太多。新家中家电一应不缺,周凡也就没有一定要把大件的家具搬来,他唯一不放心的是周宁馨不喜欢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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