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你,李白,我也爱你。”
-----正文-----
初冬的天水市已经落了薄雪了,柔软的鞋底踏过一地积雪,并没有发出多少声音,却留下了一排排裂开的脚印。李白牵着韩信的手爬上小山坡,在天地相接的不远处,有一座老式的大别墅,红漆落了满地,爬山虎挂了半面墙,韩信走过去的时候,还能够看到卡在门缝墙角成堆的蜘蛛网。
这是个多年来无人问津的地方。
五个小时前他们在天水站下车,然后坐了三个小时大巴,又走了两个小时的山路,才来到这么一个了无人烟的地方。
起初韩信还有点惊讶,在这几乎文明倒退的一处山旮旯,居然有一座四层楼高的大别墅,周围是枯萎的山林、满地的杂草、早已看不出路的小路,别墅的配色也非常传统,红砖黑瓦,却在落着小雪的阴沉天气显得有些诡异。这种反差几乎让人感到不适。韩信看了会,很快就知道这份不适是什么了。
刘邦曾经养过一只金丝雀,他非常喜欢那只金丝雀,买了个特别华丽奢侈的笼子用来关它,而他又害怕金丝雀因为看不见森林而抑郁,就专门在房子里堆了个温室,养着一片无异于原始森林的生态。
这座别墅就像那个精美的笼子。
李白领着韩信走到别墅门前,这里甚至没上锁,他深呼吸了一口气——韩信能够感到李白的紧张——然后推向了门,于此同时,李白却用一种与他动作的紧张截然不同的平静说道:“我五岁前和母亲都住在这里,这座别墅是我父亲在母亲怀孕后刻意为她打造的,他很喜欢我母亲,非常喜欢(说到这里时,李白的语气有些轻微的嘲讽),所以他选了一处方圆数百里都见不到人的地方,打造了一座‘金屋’,把我母亲藏了起来。食物和水都有专人配送,母亲喜欢的首饰衣服也是,基本她想要什么,父亲都会很快派人送来。我五岁那年离开后,一直到二十岁才有机会避开他的眼力回来一次,走的时候没人管我母亲的尸体,来得时候却什么都看不到,估计也是被他毁尸灭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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