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血太烫,洒到我心口,伤口久久不愈。
-----正文-----
(一)
我和地藏认识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爸还没死,也没认识静美,他也不叫地藏这拽了吧唧的名字。
我家里是混帮派的,这我很早就知道。出门随枪的保镖接送,老爸电话里总是莫名其妙的猪叫,叫人想不多疑都难。
其实这也不算什么大疑点,主要是在我十二那年老爸当我面毙了个人,枪打的不是很准,崩到动脉,血溅到他眉眼的沟壑里,然后他转身对楞在门外的我说,儿子,咱家其实是黑社会。
我当时有点无语。他和叔叔一天干什么其实我早猜到了,只是被毙那人是我早点师傅,我挺喜欢他,虽说叛帮是大忌,可死前让他交出几个糕点方子也不是难事儿吧。因为这出两三天没理他。
后来也不知道是补偿还是怎么的,冯振国就被送到我面前——地藏原来叫这名,土爆了——说是当我兄弟。其实我俩都清楚他就是来当个玩伴顺便挡箭牌的。
只是他当时的瘦弱的小模样着实可怜,我有点不忍心使唤他。反而在他的满目崇拜之下,炫技之余叫了他很多东西。只是我没想到那些技码会被种种用在我身上,当然那是后话了。
(二)
地藏小的时候是真可爱。真真的可爱。
一张白净小圆脸,配着两条正直大粗眉,跟着我胡吃海喝迟迟消不下去的婴儿肥,加上黑葡萄一样俩大眼睛。一脸正气,谁见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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