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死,死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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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狮把吉他给卖了。
看着存折多出的那点数字他忽然想到很久以前,当时他年轻,年轻的有些自命不凡,可以在翘课后打场群架又接着翘家、可以无视家族企业选择拎起一把吉他、可以干脆地把钱把权力把责任当成狗屁。在那段日子里他几乎认为自己无所不能,是唯一能战胜英雄奥特曼的那只特别的魔王级怪兽,高傲的很,眼底只容得下纸张上飞舞的音符,疯疯颠颠地搞了个只亏不赚的乐团,又不肯要家里的钱,丝毫不晓得没钱的可怕。
那时候他们班上有个叫安迷修的傻子,特别蠢,奉行欧洲中世纪诡异的骑士道思想,志在助人不求回报,跟雷狮的共同点也只有个钱字,不论怎样他们最不乐意要的就是钱,任何事扯上钱就得变得俗气,像是刻意撒盐的苹果片,好看,可怎么吃味道就是不对。
你们都傻,不要钱横竖等于不要命。他乐团里有个叫帕洛斯的团员曾经如此评价,雷狮那会儿在编曲,快两天没吃东西,抬头看见安迷修站在门口对他笑,手里抱着一袋法棍。他硬是憋住不让嘴角上扬,面子得要:喏,这不给我们送命来了。
帕洛斯笑他:老大,你这叫把爱情当命,行不通。雷狮去摸口袋里那几块零钱,够让安迷修在回去路上买瓶饮料了,于是他想行不通就行不通吧,反正也是以后的事,总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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