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的初吻
-----正文-----
吃人家的粥,住人家的床,就得给人家卖命干活。
从城东混混头子到温瑾店里的打杂伙计,袁灼过渡得极其自然。
大概是老天看他人品还行,给了他一个福至心灵的时刻,他没有问温瑾为什么收留他,也没有问温瑾是不是真的喜欢他。
他越过了表白、被拒、再表白、再被拒的流程,直接站到了离温瑾最近的位置,他不思考他们之间是否萌生了所谓的爱情,他只知道他是第一个被温瑾捡回家的狗狗。
不刨根问底是个特别好的习惯,袁灼顺水推舟,遂了温瑾得过且过的性子,不矫情不纠结,柴米油盐,一步到位。
温瑾买菜,他扫地,温瑾在后厨里炸厨房,他在前台薅着小混混的领子逼着人家还上欠缴的酒钱,温瑾端着炸薯条出来给人上菜,他半路打劫,两手并用抓着薯条就往嘴里塞,还得点菜的小马仔给他付钱。
日子因而过得有模有样,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袁灼霸占了大部分的工作,并以伤病之躯占领了了店里的抹布、扫帚、拖布,坚决不让温瑾干脏活。
当老板有了老板的样子,随之而来的就是因为体力消耗不到位而产生的失眠。
温瑾渐渐开始睡不着觉了,他开酒吧的初衷就是想借着这种昼夜颠倒的生意躲掉夜里的失眠,
但现在不行了,过于能干的袁灼剥夺了他消耗体力的机会,这就导致每天打烊之后,他往床上一躺,整个人毫无困意,而且眼前还能清晰无比的浮现出袁灼撅着屁股拖地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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