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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儿时情景总也忘不掉。
小了他好几岁的女孩放言要定下他的一生。她是多么自信无忧。
没有当真的人。
他们把这定性为玩笑话。
他驯顺地接受。
他只是总会想起。
在潮湿的宫殿里……在沸腾的战场上……
低潮的时候视它为归处,高谷的时候视它为妄言。他只是总会想起。
两百年。
大约两百年后。
他听说安思小姐放言要魔族二皇子成为她裙下臣。既然她再一次说出这样的话。那么他去了。新仇旧恨一并清算吧。
他没有带惯用的武器。
饱经战场血煞的大刀一准吓得娇小姐哭鼻子。她也会哭么?他买了条据说贵族小姐都会喜欢的崭新的鞭子。
他还准备了一味香。
然后他到她的领地。
约她于玫瑰园会面。
玫瑰园主说:“这是人间的玫瑰。代表爱情的花朵。如果不能抱得所爱,就把自己在玫瑰花下埋葬。”
“我只是觉得死在玫瑰园浪漫。”他说。
“难道我的描述不浪漫?”玫瑰园主问。
“对象错了。”他指出。
“没有。”玫瑰园主笃定。
她全然忘了她的话。
金色的头发。灿烂。
昂扬的姿态。明艳。
嫣红的嘴唇。漂亮。
玫瑰下的土地不配得到她的尸身。
他下不了手。
一照面就输了。即使她说:“找我干什么?”。她不记得、她没在意;即使他怒火与不甘交织……
他把手里的鞭子叼在嘴里俯身——
败战的俘虏本就该予取予求。战场如是。爱情如是。他是这样信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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