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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这样的日子总有一天会改变的。我十六岁的时候握了他的手,很快,但是很用力气。他愣了一下,抬起头,默然地看了我一眼。我不知道那一眼是什么意思,我想我从头到尾都没懂。但那时候,傻乎乎的小崽子只知道他没收回手。这就够了。

然后就有些东西变得不太一样。我想我俩都知道,即使他什么都没说,像山林的雾气那样保持沉默。

他面容清雅,眼睛里有一种无奈的温柔。可能是忧愁,这是一种镇民所没有的奢侈品。因此我没法不被他吸引,用我拙劣的比喻来说,就像一条流浪狗在暴雨里爱上一只漂亮的猫。猫摆了摆尾巴,眼睛闪闪发亮。

十八岁我考上外边的大学,要离开这里。张森喜欢看书,却又不去正经学校念。我原来很是奇怪了一段时间,但这里这样的家长有很多,生怕孩子开了眼界挣脱束缚。我怕他难受,没有问。我确实够没心没肺薄情寡义,唯一的不舍就是这家伙。我的十八岁像一头春天到来的大熊,而阿森的十八岁是一只栖在葡萄藤架上的白鸟,弄湿羽毛便瘦骨嶙峋。我疑心这是错觉,但他似乎真的在虚弱下去。他的家里人一点也不会养孩子,我想。我让他等着,等我回来。

我一定会回来,因为这里有我的桃花源。

告别时我犹豫不定,不知道该不该能不能亲他一口。但最后我只是和他说再见,把准备好的东西递给他:两本很漂亮的故事书。然后我提起东西离开了这座我呆了十来年的山,离开了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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