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
-----正文-----
新娘子穿着中式的旗袍礼服,袖口缀着花边,怀里抱着一块白色的头纱,敷了粉,脸白得像鬼,显得嘴唇格外艳红。盛心如快四十岁了,这是她第二次穿婚纱。
她坐着,我站着。
她裹小脚,我给她洗的时候见过,蜷成一团,右脚还缺了根脚趾,说是小时候压烂,自己掉了。她走路不稳,站也站不久,我嫁过来以后,她便把我当作拐杖,或者另一双健全的脚。
“我同小少爷说了你的事,你要愿意,可以和我们一道去上海。把这里房子卖了。”
我把借来的大聘箱子又擦一遍,这是今天办事,新郎撑场面的,晚上还得点齐了送回去。
六年前我跟陈应时来了江北,才知道他并无田产,乡下的两间房子是他寡婶盛心如的。直到他父亲死,三人都住在一起。乡下有许多侄子卖嫂,侵吞家产的伦常事故,因此盛心如总说自己命好,陈应时有良心。
她是凭着陈应时的良心维系,他走后,我还留在这里吃住,也全靠她的良心。
结婚两年,他在城里也做过一些活计,勉强糊口,大家都缝缝补补,过得很拮据。盛心如不愿意他再出远门,她是旧式女人,认为家里有男人便很可靠,哪怕日日青菜豆腐,大家能围着同一张桌,比什么都重要。
是我执意劝他趁年轻,多出去撞撞运气。
后悔么,我想有一些。民国十四年我去码头送他,现在已经是第五个秋天。也许他死了,因我的多疑和猜忌,外面的世界终于找到机会,把他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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